第六十三章 情同手足-《欢喜神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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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皎洁的月光从窗外洒进警署宿舍,房间内的一切清晰可见。

    熟睡中的陆何欢似乎被梦魇纠缠,他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,神情痛苦地呢喃自语,“凌嫣,不要走,凌嫣……”

    陆何欢的梦境里,晨光熹微,空旷的码头上升起一片轻柔的雾霭,远处的天际被涂抹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,白皑皑的雾色把一切渲染得蒙眬而迷幻。

    凌嫣站在一条小船上,望着站在岸边的陆何欢。

    “凌嫣,不要走,凌嫣……”陆何欢神色焦虑。

    “陆何欢,你根本就不在乎我。”凌嫣冷艳的脸上挂着一抹失望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不在乎你呢?凌嫣,我们一定是有什么误会,你快回来。”

    凌嫣决绝地摇摇头,“如果你在乎我就不会离开,不会把我丢下一个人去大不列颠。”

    陆何欢急了,嘶声朝凌嫣大喊,“我是为了我们能在一起才离开的呀!这三年,我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想你!”

    凌嫣发出一声短促的冷笑,“是吗?”

    陆何欢慌忙将手伸向衣服口袋,“不信你看,我一直把我们的照片放在身上,每天都看一遍你的样子,每天都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……”他翻了半天,却没有找到照片。陆何欢越发慌了,“照片怎么不见了,我一直放在身上的……”

    凌嫣失望地笑笑,“陆何欢,我不会再相信你了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小船开始向远处驶去。

    陆何欢沿着码头,一边追凌嫣的船,一边大喊,“凌嫣,不要走……”

    寒风凛冽,凌嫣动容地流下苦涩的眼泪,“陆何欢,永别了……”

    陆何欢倔强地追上去,“不要,我不要永别……”

    陆何欢痛苦地在梦魇中挣扎,他微微摇晃着脑袋,口中发出的声响从含糊不清的呢喃变成焦急的呼喊。

    “不要,不要……我不要永别!”

    陆何欢猛地坐起身,大口喘着粗气。一旁的应喜被陆何欢惊醒,跟着坐起身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应喜睡眼惺忪地盯着陆何欢。

    过了半晌,陆何欢平静下来,情绪低落地看向应喜,“我梦见凌嫣了。”

    应喜不以为意地长舒口气,“你不是每天都梦见她。”

    “我梦见凌嫣走了,再也不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应喜拍了拍陆何欢的肩膀以示安慰,“别胡思乱想了,睡吧。”

    陆何欢和应喜重新躺下,二人却谁也睡不着。

    应喜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,“睡不着吗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应喜一听索性坐起来,向陆何欢使了个问询的眼色,“要不要喝一杯?”

    “都说了不喝!”陆何欢有些烦躁。

    夜色愈浓,警署宿舍的灯突然亮起来。

    小小的桌子上摆着几样简单的小菜和一瓶白酒,应喜跟陆何欢相对而坐。

    应喜给自己和陆何欢倒上酒,举起酒杯跟陆何欢碰杯。

    “你没听过‘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’吗?”陆何欢显得情绪不高。

    应喜不以为意地笑笑,“我只听过‘今朝有酒今朝醉,明日愁来明日忧’。”

    陆何欢转念一想,认同地点点头,“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干杯。”应喜说罢,跟陆何欢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一杯酒下肚,不仅没能让陆何欢忘掉烦闷,反而让他想起不少伤心往事,他懊恼地叹了口气,“应探长,我真后悔去大不列颠留学,如果我不离开,也许凌嫣就不会出事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那么多如果。”应喜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“就算出事,我也会保护凌嫣,不会让她被冤枉。”陆何欢说到最后,神色不禁变得恍惚起来。

    应喜见陆何欢如此自责,沉默片刻,开口劝慰道:“有些事可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,不怪任何人。这都是她的命。”他说罢举起酒杯跟陆何欢碰杯。

    陆何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“我曾经向凌嫣保证会保护她一辈子,可是现在,我连跟她唯一的合照都弄丢了,我真的很没用,我对不起凌嫣。”

    “别傻了,就凭你对凌嫣这一片痴心,你就没有对不起她。”

    “应探长,你说,凌嫣为什么不回来找我?”陆何欢向应喜投去问询的目光,眼角不知何时已经微微湿润。

    应喜想了想,一脸认真地看着陆何欢,“你既然那么爱凌嫣,当初为什么要抛下她离开呢?真不明白你们这种人,国外有什么好的,非要出去学洋鬼子那一套。”

    陆何欢叹了口气,“我当初也是为了我和凌嫣的将来才去大不列颠的,我爹说只有我同意去大不列颠留洋,他才同意我跟凌嫣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是这样……”应喜恍然大悟地点点头,“那,凌嫣知道吗?”

    陆何欢连连摇头,“我怕凌嫣知道我为了她去留洋,心里有负担,所以没告诉她。”

    应喜将杯中酒一饮而尽,无奈地摇摇头,“陆何欢,你真是不懂女人,你以为你不告诉凌嫣原因直接离开,她就没负担了?女人嘛,都会胡思乱想,她可能会觉得你不爱她,或者是不够爱她。”

    陆何欢一怔,“会吗?我以为她会像我相信她那样相信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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