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三章学堂论策-《梦绕明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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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文博将自己的观察与思考整理成一份简要的条陈,通过周文柏呈送到了朱炎案头。

    朱炎看完条陈,沉吟良久。信阳的商业活动正在复苏并趋向复杂化,这是好事,但与之配套的商业规则与信用体系却远远落后。这起“米票风波”,看似个案,实则暴露了深层问题。

    “唤文博过来。”朱炎吩咐道。

    不多时,李文博略带紧张地来到行辕书房。朱炎让他坐下,和颜问道:“你条陈中所言,此类票据纠纷,根源在于‘无统一制式、无担保、无追责’,可有具体想法?”

    见部堂垂询,李文博稳了稳心神,答道:“学生浅见,或可仿照‘市易条则’,由官府出面,规范此类流通票据。其一,定其制式,需有编号、面额、发行商号印记、兑付地点与期限、以及……最好能有官府的暗记或备案,以防伪冒。”

    “其二,”他继续道,“或可仿前朝‘飞钱’之制,但不止于官营。鼓励信誉良好之大商号,在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额的‘保证金’或找到可靠铺保后,方可发行此类小额流通票据。一旦该商号无法兑付,则由保证金先行赔付,以增其信用,减客商之风险。”

    “其三,明确追责。无论总号分号,既以同一商号名义发行票据,则需共担兑付之责。官府裁断,当以票据为准,勒令限期兑付,逾期则按律罚没保证金,甚者取消其发行资格。”

    朱炎听完,微微颔首。这李文博能从一个具体案例看到制度层面的缺失,并提出初步的规制设想,可见在经世学堂的学习和观政实践确有所获。其想法虽还稚嫩,细节处有待斟酌(比如保证金的比例、铺保的资格、如何防止官府权力寻租等),但方向是对的。

    “想法不错。”朱炎肯定道,“此事便由你牵头,会同平准所吏员、州衙工房及户房相关书吏,再邀请几位如王盐商那样信誉卓著的老成商贾,共同商议,草拟一个《信阳州流通票据管理暂行条例》出来。务求条款清晰,便于执行。初稿成后,报周先生与我看。”

    李文博又惊又喜,万没想到部堂会将如此重要的事务交给自己一个学子负责,连忙躬身领命:“学生定当尽心竭力,不负部堂信任!”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李文博异常忙碌。他召集相关人员,反复讨论,参考有限的古籍记载,结合信阳本地商情,字斟句酌。期间,少不了与商贾代表争论保证金的比例高低,与户房书吏厘清备案流程的繁简,与工房探讨防伪印记的可行性。这个过程,让他深切体会到将理念落于文字的艰难,以及平衡各方利益的复杂。

    半月之后,一份略显青涩但结构初备的《暂行条例》草案摆在了朱炎和周文柏面前。

    朱炎仔细阅毕,对周文柏道:“虽显粗糙,然骨架已立,难得。可先以此草案为据,调解那起‘米票风波’,令丰豫粮行限期兑付,并以此为案例,将草案要点公示商民,听取反响,再行修订。”

    他看向窗外,信阳城的轮廓在春日阳光下显得颇有生机。“这票据条例,与市易条则、保甲之法、新式农具一样,皆是为这乱世,重新编织秩序之经纬。经纬渐成,方能承载更重的分量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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